妊娠期高血壓不屬于慢性疾病,屬于妊娠期特有的暫時性病理狀態(tài)。
妊娠期高血壓通常在妊娠20周后出現,分娩后12周內血壓可逐漸恢復正常。其發(fā)病機制與胎盤缺血缺氧、血管內皮損傷、炎癥反應激活等因素有關,臨床表現包括血壓升高、蛋白尿、水腫等。該疾病具有明確的時限性,與慢性高血壓需長期管理的特征不同。部分患者可能進展為子癇前期或子癇,需密切監(jiān)測血壓及器官功能。
妊娠期高血壓患者應保持低鹽飲食,每日鈉攝入量控制在3-5克,適當增加優(yōu)質蛋白攝入如魚肉、豆制品;保證每日7-8小時睡眠并采取左側臥位改善胎盤供血;每周進行3-5次低強度運動如散步、孕婦瑜伽,每次不超過30分鐘;定期監(jiān)測血壓并記錄變化曲線,出現頭痛、視物模糊等癥狀需立即就醫(yī)。產后6周應復查血壓及尿蛋白,評估恢復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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