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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期早期心力衰竭的診斷是指通過臨床癥狀、體征及輔助檢查識別孕婦在妊娠期間出現(xiàn)的心功能異常,需結(jié)合病史、超聲心動圖、腦鈉肽檢測等綜合評估。妊娠期心力衰竭可能與血容量增加、心臟負荷加重、既往心臟病史等因素有關,通常表現(xiàn)為呼吸困難、下肢水腫、夜間陣發(fā)性呼吸困難等癥狀。建議孕婦出現(xiàn)相關癥狀時及時就醫(yī),由心血管科與產(chǎn)科聯(lián)合診療。
妊娠期血容量從孕6周開始增加,至孕32-34周達高峰,循環(huán)血量增加可導致心臟前負荷顯著升高。若孕婦合并貧血、子癇前期或雙胎妊娠,心肌耗氧量進一步增加,可能誘發(fā)早期心功能代償失調(diào)。典型體征包括休息時心率超過100次/分、頸靜脈怒張、肺部濕啰音等,超聲心動圖可顯示左室射血分數(shù)降低或舒張功能異常。
既往有風濕性心臟病、先天性心臟病或心肌病的孕婦風險更高,妊娠可能使原有心臟病變惡化。這類患者孕前應進行心功能評估,孕期需密切監(jiān)測體重增長、血壓及血氧飽和度。腦鈉肽水平超過100pg/ml時提示心功能受損,但需排除肺栓塞、甲狀腺功能亢進等繼發(fā)因素。部分孕婦可能出現(xiàn)不典型癥狀如乏力、食欲減退,易與妊娠反應混淆。
妊娠期心力衰竭需與生理性呼吸困難鑒別,后者多發(fā)生于孕晚期且無端坐呼吸等表現(xiàn)。診斷明確后應根據(jù)心功能分級制定治療方案,輕度者可限制鈉鹽攝入并口服利尿劑,中重度需住院接受血管擴張劑及正性肌力藥物干預。哺乳期用藥需選擇對嬰兒安全的藥物如地高辛口服溶液,避免使用血管緊張素轉(zhuǎn)換酶抑制劑。建議孕婦保持左側(cè)臥位改善胎盤灌注,每日監(jiān)測尿量及踝部水腫程度,出現(xiàn)胸悶加重或咳粉紅色泡沫痰應立即急診處理。
CA72-4糖類抗原是惡性腫瘤的非特異性腫瘤標志物,但上升CA72-4升高不一定是惡性腫瘤,確診惡性腫瘤的患者也可能存在CA72-4不升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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