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博禾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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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期糖尿病產(chǎn)后篩查需在分娩后4-12周進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,主要評估血糖恢復情況、胰島功能狀態(tài)、遠期糖尿病風險及生活方式干預效果。
1、篩查時間建議產(chǎn)后6周左右完成首次篩查,過早可能受激素波動影響,過晚可能延誤干預時機。
2、檢測方法采用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,需空腹8小時后檢測空腹血糖及服糖后2小時血糖值。
3、結(jié)果解讀空腹血糖≥6.1mmol/L或餐后2小時血糖≥7.8mmol/L提示糖代謝異常,需進一步評估。
4、后續(xù)管理篩查正常者每1-3年復查,異常者需內(nèi)分泌科隨訪,制定個性化血糖管理方案。
產(chǎn)后堅持母乳喂養(yǎng)有助于血糖代謝,建議每日進行適量有氧運動,飲食注意控制精制碳水化合物攝入量。
CA72-4糖類抗原是惡性腫瘤的非特異性腫瘤標志物,但上升CA72-4升高不一定是惡性腫瘤,確診惡性腫瘤的患者也可能存在CA72-4不升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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